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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抵达一楼,两人办好退房从旋转门里出来,阚颂宁刚想问要不要去麦当劳吃完早餐再回学校,裴屿明忽然拉过他的手,大步往前跑。
跑过天桥下的早餐车、高峰期的公交站、每个行色匆匆的路人,好像无所谓目的地,就只是因为想牵手奔跑,所以牵手奔跑。
昨晚做得太过火了,阚颂宁后面还有些不适,被动地跟着裴屿明往前跑,喘着粗气问他:“宝宝,我们去哪啊?”
裴屿明攥紧他的手,回头看他,长风衣鼓满了风,额前的头发被吹起来,露出深邃的眉眼,完全是大男孩儿的张扬和帅气,阚颂宁几乎要看呆了,更加坚定了裴屿明和板寸发型的最佳适配性。
深秋的冷风灌满鼻腔,有轻微的刺痛感。
阚颂宁听到自己因为剧烈运动而鼓噪起来的心跳声,听到城市清晨里混杂在一起的种种音色,最后,他听到牵着自己的男孩儿说:“去剪头发,剪成你喜欢的,现在就去。”
他允许自己在谎话里享受一段长达十几年的时差板寸理起来很快,阚颂宁坐在理发店的沙发上,见证他刚捡来的小男朋友一点点变成他最喜欢的样子。
他从镜子里裴屿明和对视,男孩好像有点害羞,低头抿了抿嘴,但仍有敛不住的笑意从眼睛里跑出来,配上利落的发型,确实过分帅气了。
等到造型师小哥离开,阚颂宁起身绕到裴屿明身后,勾住他的脖子,低头亲亲耳朵,小声说:“宝宝真好看。”
“如果……如果我一直留这个发型,你会一直喜欢我吗?”
裴屿明暗自别扭了一会儿,忽然用力抓着阚颂宁的手,也从镜子里和他对视,“我是说,很认真的那种喜欢。”
阚颂宁愣了愣,迟钝地发觉这小孩总喜欢强调认真,好像以前被什么人伤害过似的。
可是这样难得的好小孩,怎么会有人舍得伤害他,纵然是他阚颂宁这种混蛋,下作的灵魂披着无害的皮囊,一想到裴屿明乖乖吻自己脸颊的样子,心里还是会不由自主变得柔软,甚至还有一种不知从何而来的使命感——他一定要给小孩最好的喜欢。
阚颂宁自诩没心没肺,对喜欢的理解还尚需补充,可他还是想就这样答应下来,虽然有打肿脸充胖子的嫌疑,但没关系,他可以一边学,一边爱。
吻落在新剪的头发上,那里有个可爱的发旋,阚颂宁感觉到唇上刺刺的触感,说:“我会的,宝宝。”
早餐是在便利店解决的。
如果将城市里的所有711标记出来,大概也是一幅密密麻麻的散点图了。
这些711从表面看起来并没有什么不同,对阚颂宁来说,是清晨的饭团玉米关东煮和深夜的香烟啤酒安全套,还有推门时那句不变的“欢迎光临”
。
但因为一些特殊的情节恰好落在某个散点上,它们才有了不同的记号,比如这个是相遇,那个是争执,下一个也许是分别。
阚颂宁平时很喜欢一边啜着烫口的奶茶,一边观察便利店里的人生百态,可今天却完全没有心思。
——因为裴屿明一直在看他。
喝ad钙的时候在看他,吃饭团的时候在看他,吃完了还是在看他。
“吃饱了吗?”
阚颂宁撑着下巴,好笑地问。
裴屿明摇头。
阚颂宁拉着他走到零食货架背后,只隔着一个松散的架子,便利店小哥在理货,收银台那边,还有几个人在排队结账,阚颂宁踮脚勾住小男朋友的脖子,说:“宝宝,快亲亲我。”
裴屿明愣了一下,随即低头,碰到阚颂宁软而温的嘴唇,像小孩吃糖似地,舍不得一次性吃完,于是轻轻抿着唇,断断续续地舔着舌尖。
二零二零年平平无奇的秋日清晨,他们在货架后接吻,直到有人走到附近才舍得放开,装作认真挑零食,耳朵却如出一辙的红,等人走远了又吻在一起,阚颂宁踮脚踮得小腿都酸了,一边抱怨裴屿明好笨,怎么不懂弯下点腰,一边却还在踮着脚,迷恋地追着男孩的舌尖。
他在乖小孩的舌尖上尝到一种离奇的滋味,只觉得哪里都酥酥痒痒的,好像被毛茸茸的羽毛挠到了心尖尖上,这和第一次接吻、第一次上床等事件的出现顺序完全错乱了,是他三十几年人生中姗姗来迟的,第一次恋爱。
于是这家711的记号是单字一个吻。
裴屿明和所有第一次谈恋爱的小屁孩一样,想时时刻刻和恋人黏在一起,还没有分开就提前委屈起来,在公交站抱着阚颂宁,耍赖似地晃来晃去,瘪着嘴哼哼:“我不想回去……”
“不想回去?”
阚颂宁有点惊讶,毕竟在他看来,裴屿明可是一节课都不会落下,课后还要花时间预习复习的优等仔,他拍着裴屿明的后背,哄他:“我们乖宝宝这是怎么了,跟我学坏了?那我可成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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