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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老板林乐之是个年轻好看又善良的男人,这对叶倾予这个颜控来说很是满意。
今天是上班第一天,她是下午过来的,顶了个晚班。
很多操作不熟悉,出了些差错,但林乐之一直在旁边耐心教导她,语气温柔地说:“新人刚开始不熟练出点错很正常,慢慢来就好。”
他不是个急性子,相反是个喜欢慢节奏循序渐进的人,就像他热爱烘焙一样。
虽然刚开始做得一塌糊涂,可是因为热爱支撑着他一直走下去,虽然慢但是过程很充实,收获很丰富,到现在能开一家属于自己的面包店了。
叶倾予想起今天晚上见到的那个长相出众的男人,再与自己的老板对比一下,一个是惊艳的好看,一个是可爱的好看。
林乐之的脸偏乖巧可爱的类型,而那个男人的长相偏具有攻击性。
想起那个男人问自己明天还有没有奶酥面包,叶倾予问林乐之:“老板,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学烘焙的啊?”
路上行人三三两两,街边的灯忽明忽暗,良久林乐之回答:“高一吧,那个时候学校有烘焙社,我就参加了。”
其实那个时候是因为贪吃,闻到美食的香味就走不动道,后来干脆自己加入了,没想到时间一长就渐渐爱上了烘焙,爱上那种自己做出美食的成就感,享受美食给人带来的幸福感。
还记得他第一次做出蛋挞,高高兴兴地带回家给家人品尝的时候,他们因为美味而露出的笑容。
那天那个场面,他至今都无法忘记。
叶倾予听到后发出哇的一声,“我高一的时候连饭都不会做,懒得要死。”
林乐之说:“你现在还在上大学,想学的话随时可以学,平常不忙的时候我可以教你。”
听到这个,叶倾予眯着眼睛笑得开怀,“真的吗,谢谢老板,我太想学了,每次看到你做的那些美味的面包我就觉得好厉害!”
少女笑得真诚,林乐之走在她后面轻轻嗯了一声。
送叶倾予到学校,再回到家洗完澡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明天还要早起,可林乐之却躺在床上没有丝毫睡意。
今天那个人是他吧,是徐何慕吧,应该是吧。
重逢应该体面点的,而不是视线交错的瞬间自己先慌了神。
再来一次,他应该要笑着说好久不见的。
想着想着,他又自嘲般笑笑,说不定别个早就不记得他了。
开店前,他的姐姐林乐雅问过他为什么想要开一家面包店,他当时回答:“空有一身烘焙的本领不能浪费了啊。”
但真实原因还有一个。
因为当年的徐何慕。
告白结束,失败收尾,这是林乐之早已想过无数遍的结果,但还是忍不住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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