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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书包往身后一丢,气势汹汹摆出战斗姿势,不料,对方真的冲上来的时候,她灵活地转身,躲到了周应淮的身后。
然后,被推出去的周应淮就倒霉了,不偏不倚,脸先遭殃。
校门口的麻辣烫店里,别人都在吹刚刚端上来的麻辣烫,唯独许明月在吹周应淮刚刚被书包砸伤的额头。
“表弟,对不起,我也不知道,她们的战斗力会这么强。”
许明月替他贴上创可贴,一脸愧疚。
刚刚的神走位,的确是临场发挥,并非有意拿他顶雷。
“如果你肯放弃沈岐,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周应淮强忍着痛意,做出了一个真挚的建议。
“那可不行。
喜欢一个人咋能说放弃就放弃呢。”
许明月连连摇头,义正严辞地拒绝了他的建议。
她觉得周应淮还小,自然不懂得什么是喜欢。
周应淮此刻的感觉,就像在努力劝谏昏君未果的忠臣,恨不得以死明志,又恨不得手刃昏君,而昏君满心只想着跟妖妃双宿双栖。
周应淮彻底不知道还能说什么了,只好用力深呼吸,让自己不再生气。
“这顿饭,姐姐请客!”
“还是我来吧,以后我不想和你有任何关系了。”
没成想,他刚掏出钱包,就被许明月用胳膊肘往后一拦。
“我来买单,别跟我撕吧!”
她使的劲有点大,周应淮瞬间没站稳,直接摔在了地上,像是不相信似的,他起身再次走了过去,却又一次被许明月用胳膊肘拦了一下,直接推倒在地。
那时,他刚刚来东北,不知道买单的时候「撕吧」是东北人最擅长的社交运动。
年少的他带着怀疑的目光看了一眼许明月,“壮士,你力拔山兮气盖世,刚从打架的时候为什么不用?”
早春,宜「远离许明月」,否则,断发为祭。
周末,周应淮本想睡个懒觉,结果一大早,就被一阵敲门声吵醒了,“小淮,天气真好,我们去踏青吧。”
许明月之所以去踏青,并不是为了感受春天的气息,她不关心百草回芽,春风十里,她关心的是,沈岐和几个同学约好了郊游,其中,就有他的绯闻对象,班花同学。
为了躲过可预知的灾祸,周应淮特意拿了一次性的拖鞋,又用一次性的纸杯倒了水,表示自己感冒了需要休息,来暗示自己的不欢迎。
他一向有边界感,认为这就是社交中的潜规则。
可惜,许明月的理解是,表弟真好,一定是担心把感冒传染给我,才用一次性的杯子。
因此,她放弃了郊游,决定留下来照顾可怜的表弟。
最终,见她跑了两条街去买感冒药,周应淮不禁有些愧疚,更重要的是,为了监督他好好睡觉,许明月一直守在床前盯着,闭眼睁眼都是她,那还不如出门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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