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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刘庆和刘华,他们将来会怀念这个只在出生时候见过一眼的父亲吗?没人会知道。
叶雨泽和杨革勇坐在雪里,这漫无边际的银白世界很适合怀念。
他们在刘庆华的墓碑前面摆了几样小吃,又打开了一瓶大高粱。
叶雨泽和杨革勇干了一杯,自然没忘了刘庆华那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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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雨泽絮叨:“刘叔,我不知道那个世界是什么样的?你在那边还好吗?不过看到银花时候,一定要帮我照顾她。”
寒风呼啸,卷起一片白毛雪,撒了叶雨泽满头满脸。
叶雨泽并没有拍打,这种寒冷似乎能让他思维更加清楚。
站起来,走到银花的墓碑前,这还是魏玉祥替他立的,从立好,叶雨泽就没有来过几次,而今天来,还是因为刘庆华。
北疆的气候恶劣,银花的墓碑已经有些斑驳了,魏玉祥并没有用什么好的石料,那时候也没有。
叶雨泽摘下手套,细细抚摸着已经开始坑洼不平的墓碑。
闭上眼,他开始回忆银花的样子,但是时间太久远了,他怎么也回忆不起来。
当初总认为玉娥跟银花很像,其实还真不像,或许是当初太想这个丫头了,才让眉眼有些相似的她,走进了自己的心。
感情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霸道而又无理,让人根本无力反抗。
这么多年了,尽管叶雨泽经历了无数女人,但是这个丫头幼小的身影,始终无法从叶雨泽心中抹去。
之所以把银花单放一排,就是想将来能埋在她身边。
这一点叶雨泽相信,无论是儿子们,还是玉娥,都不会违拗他的意思。
使劲摇摇头,睁开眼睛,想不起来就不想了。
或许,这个丫头在他心里只是一个执念罢了。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根刺,很疼,却不愿拔出来,或许疼痛才是人生的基调吧,因为快乐太容易被忘记。
不知道坐了多久,杨革勇已经和刘庆华把一瓶酒喝完了,强劲的寒风也没能完全吹散大高粱的味道,辛辣而又醇厚。
他站起来走到叶雨泽身边,看到他睁开眼,就把他拉起来。
他是有些担心的,他至今还清晰的记得,当初叶雨泽也差点埋在这里。
那时候他还小,不能理解叶雨泽,其实到现在他也同样不理解,不就是一个女人吗?谁会值得去陪葬?
不过自己这个兄弟有时候傻乎乎的,他得看着点。
两个人相处了一辈子,所有人都觉得叶雨泽精明,是个标准的生意人。
只有杨革勇明白,其实这个人有时候还不如他,会在一些事情上特别纠结。
他决定还是赶紧带走他,回波士顿吧,离开这个环境就好了。
老刘走了,下一个是谁还不知道,但是上一辈人已经在排队了,愿意不愿意,人生都是这样。
杨革勇都不太敢去看自己的父母,倒不是没有感情,而是不太敢看他们日益衰老的面孔。
闭眼还是父亲拿棍子抽自己的情景那,追的他满山,那时候的父亲多强壮?一直是团里的标兵。
但是他是从什么时候跑不动的,杨革勇一点印象都没有了,仿佛一夜之间,他的腰就弯了下去。
杨革勇不是个喜欢伤春悲秋的人,所以,不愿意面对的事情,不去面对就好了。
叶雨泽明白杨革勇的意思,轻轻的说了声:
“丫头,我会来陪你的,等等吧……”
整个北山都成了公园,以前他和杨革勇还掏过鸽子呢,悬崖上那么多鸽子窝。
如今,虽然夏天还有很多鸟在这里叽叽喳喳,但是,野鸽子却很难看到了,已经整体迁徙。
很多动物是不喜欢和人类一起生活的,它们会把人类当成侵略者,其实人类本来也是侵略者。
杨革勇拉着叶雨泽去喝酒,叶雨泽也没拒绝,他们两个去大民族街去吃肚包肉。
这个东西以前是没有的,也不知道是谁发明的,不过味道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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