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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那是给神仙吃的(第1页)

我手里的钱这辈子都花不完了,而且公司和饭馆,加油站,水电站每天都在为我赚钱,所以我要知足。

阿成说过,物极必反,所以到了一定的程度,就要收敛。

对我来说,三千万跟一万亿是没有任何区别的,当初没钱的时候,我也是吃五谷杂粮,现在有几千万,我还是吃五谷杂粮,如果我有一万亿,我也不会吃黄金宝石。

而且我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了,不用上班,不受管制,每个月都有一点收入。

想睡到什么时候睡到什么时候,当然跟女魔头她们在一起不算,想吃什么吃什么,想出去玩也能马上出发。

女魔头们如果知道她们天天欺负一个千万富翁,不知道有什么感想。

她们还敢一大早叫我送她们上班吗,还敢点菜让我做饭给她们吃吗,还敢叫我洗袜子吗?如果一开始知道,她们肯定不敢,但是现在就算知道了,该怎样还得怎样。

明明是她们喜欢我,明明我才是千万富翁,可是我却活成了她们的保姆,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她们的舔狗。

我确实当过舔狗,但是后来若兰告诉我一定不要当舔狗,不然对方反而看不起你。

所以跟若兰在一起后,她一直维护我的尊严,无论在家里我怎么服侍她,但是在外面她一定说我好,一定让我在人前有面子。

若兰是个非常聪明的女人,而且也特别善良,所以我才会跟她在一起。

我当时已经有些能力了,只要我愿意,大把的未婚女性等着我挑,但是我心里只有若兰。

不想待在广州了,老家也不能回,我该去哪里呢?刚好刷视频刷到厦门,好美的一个城市,就她了。

得知我要离开广州,很多人想请我吃饭,我让吴姐安排了一次饭局,那次参加饭局的人数达到了四十多个,找了一个有两张大桌子的大包厢。

大家要敬我酒,我说这么多人,我就不喝酒了,喝点茶,他们也不介意。

无非是说保持联系,无论到了哪里,都还是朋友。

小红和文秀知道我要走,非常不高兴,说吃习惯了我做的菜,而且我走了没人帮她们洗袜子,没人帮她们按摩。

我只得说等我在厦门稳定下来,把她们接过去。

当然只是说说而已,这两女魔头我不敢惹了,不是怕被她们欺负,而是怕我自己把持不住,我不能对不起若兰。

厦门的气候跟广州差不多,但厦门的环境明显比广州更好,厦门人素质也比广东人更高,不愧是一座优秀的旅游城市。

厦门面积不大,但是行政权却不小,是副省级城市,地位高过福建省会福州。

到了厦门才听人说,福州作为省会,是比较尴尬的,经济不如泉州,行政权不如厦门。

但是无论怎样,福州还是老大,老二混的再好,你也是老二,有本事你学学重庆,脱离出去,成为直辖市,不然你就老老实实的。

福建菜也没辣椒,第一次吃苦笋小肠汤的时候,喝了一口汤,还以为喝的是中药。

后来在这边待久了,才感觉那道汤其实还可以。

我住在翔安区,因为岛内太挤了,所以我才来翔安落脚。

刚到一个地方,我喜欢先熟悉当地环境,品尝当地美食,所以每天开着车到处跑。

福建也没有多少美食。

甚至还不如广东。

在我老家,偶尔还能看到贴着转让通知的广州烧腊店和粤菜馆,但是除福建之外的全国各地,都没有见过闽菜馆。

虽然如此,但是人家的沙县小吃却开遍了各个角落,连小乡镇都不放过。

我从来没有觉得沙县小吃好吃,只是比较方便,而且不限时间,只要店门开着,无论什么时候,都能点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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