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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鼠鼠。
一只普普通通的鼠鼠。
看外形,有点像花枝鼠,但感觉又不太像。
别的不说,我的爪子明显比花枝鼠锋利得多,起码花枝鼠那爪是粉嫩嫩,我这看起来还有点寒光闪闪的。
除此以外,再无特别。
不过或许“鼠鼠”
的前面可以加上油光水润,毛皮蓬松,圆圆滚滚,特别可爱等等一系列用于修饰外貌的形容词。
起码长得很可爱,我安慰自己。
但还是改变不了,身为一只鼠鼠的事实。
呃,半个巴掌大,旁边掉下来的叶子都差不多和我一样大,我估摸着我这挫样跳起来都打不到别人膝盖。
我悲伤了。
从人变成鼠鼠,就算是被泥头车之神照顾所以被创死后得到转生机会,但也很难接受啊。
从人到鼠,世界对我而言,不仅仅是视角缩小了成百上千倍的问题,它的危险性也是成百上千倍增加。
不提对我而言已经算是巨人的人类,要知道,就算是一只普通的猫咪——对我而言都是庞然大物。
我一个柔弱的鼠鼠怎么跑得过他们:)
而且,这里还他妈的是哥谭,哥谭啊啊啊,一个反派和神经病比蟑螂还多的地方。
我在思考现在临时改信上帝的可能性,他老人家能保佑我吗?
显然不行。
比如现在,他老人家就救不了我。
我看着远处那双幽暗的、闪着诡异光芒的眼睛,情不自禁的后退了一步。
我的退让换来的是它的得寸进尺。
于是,一只大黑耗子缓缓向前,爬出阴影,出现在我眼前,那种眼神盯得我发毛。
不知道是不是哥谭地杰人灵的缘故,所以连老鼠都长得特别壮实,感觉他一爪能干翻一个我;或者也有我现在和它的体型差距太大,产生了特殊的视觉效果的原因,我真的觉得这只耗子特别大,是我上辈子加现在短暂的半辈子见过最大的那种。
心中的恐慌和厌恶一齐爆发出来。
我拔腿就跑。
见鬼的,都是鼠鼠,你要干嘛,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啊——
果然,人、哦不,是鼠的潜力——是无限的,放以前,我根本不敢想象我居然也有能跑这么快的一天。
从街道撵到小巷,从小巷又到管道,从管道又钻下水道,还在慌忙逃窜的时候被不知道什么东西剜了道大伤疤,我真的是使出吃奶的劲拼命跑,不开玩笑,就差那么一丢丢我就要寄咯。
我好累,也很狼狈。
从人类变成老鼠,除了要克服作为人类时心理的障碍,还要适应动物的本能。
钻下水道和垃圾桶时好悬没把我熏死,鼠类嗅觉也太敏感了。
更可怕的是,我不识路,哥谭晚上乌漆麻黑的,平民窟的房子还都相似得要命,胡同也是七拐十八弯的,我一只外地鼠鼠怎么认得清路啊,好几次都跑到死角了。
我只是知道,得跑,一直跑,要跑到一个没有没有野猫,也没有盯着我想啃我的野老鼠的地方。
我能怎么办?我很想骂人,可理智上告诉我这没必要也没意义。
毕竟我现在只是一只鼠鼠,耗子捉我也不过是捕食者的天性罢了,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它就非得追着同类薅羊毛。
好累啊。
转生在哥谭这种鬼地方就算了,没法跟蝙蝠们贴贴就算了,结果现在连人都做不了,为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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