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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敬忠苦笑:“我这个女儿是我在朔方军幕中所生,故而染了边地女子的脾性,最是耿直。”
却不打断张五娘的话语。
“得五娘青眼,维不胜荣幸感激之至。
只是……维暂无续弦之意。”
王维说。
张五娘道:“妻为夫守丧三载,夫为妻居丧一年,便已经尽了礼制。
我是寡居之身,与你正好匹配。
你若不喜欢我,我自然无话可说,但望你听一听我的言语,看一看我的才德,再行决断。”
她说得掷地有声,清明磊落。
我一时很难形容我的心情。
我羡慕她,又讨厌她。
我羡慕她堂堂正正地表露心迹,又讨厌她这样堂堂正正。
我原以为,在瑶姊之后,再也没人有资格和王维站在一起了。
我不配喜欢他,别人也不配。
是的,我一直这样觉得。
我轻易地决定和他们一起来蜀地游玩,正是因为,我本以为,这种“不配”
,足以天然地阻断某些无望的、无谓的情感。
但,这种“不配”
,当真免我于困境了吗?被他教授骑马的时候,在水边看他赋诗的时候,我的心里真的从来没有妄念吗?
更何况,这个陌生的张五娘子,她站在那里,月光照在她的脸上——那种骄傲而光明的样子,也很美丽。
她不配喜欢他吗?
还是,只有我不配喜欢他?
我为什么不配?是因为他太好,还是因为瑶姊太好?
那天,我在水中救的那个人,一直强调我救了他,他要报恩。
但又有谁能从这罗网之中救我赎我?
我到底在干什么?
耳边忽而响起一声轻叹,旋即有人抓住了我的手臂。
我一惊,却被来人捂住了嘴。
对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我仰头,看清对方的脸,松了口气。
“为何还不睡觉?夜里的蚊虫较白日里还多,你又不是不知道。
你站在蔷薇花边,莫非真当自己是李主事那篇变文里的天竺王女了吗——你烧死了蔷薇园里十万虫蚁,故而发愿舍身饲蚊,以赎罪愆?”
崔颢把我带回院子里,丢了一盒药膏给我。
我暗自忐忑,生怕他看出我的小心思,强笑着掩饰:“我这一世若是狐妖,就不该怕蚊虫才对……明日去哪里?要不,去江边看人濯锦?”
崔颢转身,踏着一地月影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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