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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冷笑一声,“所以选了家世上稍逊一筹的,脾气要好,温柔到有两份怯懦。”
除了这点,其他都走了心,相似的爱好让两人可以有共同话题,还要知书达礼懂浪漫。
双方相处了多年后水到渠成结婚。
但是父亲失策在于大哥并不像他一般多情放荡,比起在女人堆中混迹,甚至更喜欢在公司加班。
“怎么可能不动心呢?我们在一起这么多年,她又那么好,况且我也没有打算养什么小三小四,我是真的把她作为妻子作为爱人来看的。”
“平日里相敬如宾,我自己都以为不过搭伙过日子,没想到在那天会控制不住那么生气。
他替我选了人,现在又翻脸嫌她不好,就因为这个连她自己都控制不了的该死原因。”
那夜大哥喝过头,抱着马桶在厕所吐,宋锦溪勉强把这个醉鬼拖出来,听见楼下有脚步声,手一松,大哥的头砸在地上。
“大嫂。”
女人朝他点点头,“麻烦你了,接下来交给我吧,今晚要留下来吗?”
宋锦溪喝得也不少,走路不大稳,还是摇摇头,“我回去。”
“楼下有醒酒汤,喝了再走吧。”
大嫂也没有挽留。
宋锦溪没坐车,沿着路慢慢走回去,夏夜的风凉爽,吹得他清醒了点。
“怎么可能不动心呢?我们在一起这么多年,她又那么好。”
“我是真的把她作为妻子作为爱人来看的。”
大哥的话在宋锦溪脑子里晃荡,他想,那我呢,我把他当什么,那么些年,不管是虚情假意还是入戏太深的过往。
宋锦溪停下脚步,我在想什么?这件事和他——停下,说了别再想了。
那个人好像离开了自己的世界,又仿佛从未离开,总在他毫无防备的时候突然跳出来刷个存在感。
连走路都不得安生,他一个人走着,刚把他从脑子里赶出去,却想起来他们还在一起的夏天,在学校散步的时候并不总是牵手,黑暗的小道两人不觉间逐渐靠近,手背时有时无地蹭在一起,最后不知道是谁先牵上对方的手。
他忘了是谁先动的手,也不记得是哪条小径,只记得那只温热的手上的一层老茧的粗糙触感。
正如宋锦溪所设想过的一样,连拆开石膏的腿都需要适应期,他只是一时间不能适应罢了,只不过这个适应期长了一些而已。
这不,宋锦溪现在已经习惯了在生活里每时每刻忽然想起他。
事情到最后是大嫂站出来,她像往常一样地温温柔柔,说,“锦渊,我是喜欢小孩的,我想要一个我们俩之间的孩子。”
她黑白分明的眼睛看着大哥,“你不想吗?”
大哥溃不成军,后来在电话里哑着嗓子说,“我怕父亲逼她,怕她不愿,怕她疼怕她委屈,但我也怕这是她自己的想法,是我自己自作多情。”
他们去尝试试管婴儿,算是对父亲的一个让步,父亲心情稍好转了些,也不那么打压大哥,却也没让他回到领导层,美其名曰:给他时间,方便他们备孕。
宋锦溪没在国内久待,熟悉的地方容易勾起回忆,在陌生的国土想起他的次数稍少些。
回到家,房东夫妇不在家,有些冷清。
他收拾好行李,给自己糊弄了一顿晚饭,吃一半时,房东夫妇回来了,轻快地推开门,两人亲密的氛围还未散去,看见宋锦溪,冲他打招呼。
房东太太手上有几只玫瑰,小小一束,她轻哼着曲,熟练地拆开包装将尾端修剪后放到桌子上的玻璃瓶中。
宋锦溪回忆了一下,这个玻璃瓶里的花好像是时常不同。
见他视线落在花瓶上,房东太太一边收拾垃圾一边和他闲谈,嘴角控制不住地上扬,甚至奇异般地有几分少女怀春的羞涩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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