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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接上回,诸君思考了一章节又开的时间,可想到什么高见没。
反正如果让陈子文来选,定也是尽管让这阿堵之物尽情肆虐他的腰包吧,他陈某人不反感这些侮辱。
反而认为能写书赚到钱那是一桩美谈,可留传千古的一段佳话。
不信你看宋朝一大才子姓柳,留恋青楼楚馆叫闲情雅致,名士风范。
换个没才艺的去,那叫纨绔子弟留恋烟柳之地,是浪荡子,不堪造就的废材。
和多年以后“飘”
,和“养”
是多么的有异曲同工之妙啊!
可见对人不对事,就曹公这才华,能一个字十文钱的小说,传出去不仅不会令人不耻,反而令人津津乐道,千古以后也是美谈佳话,令人羡慕不来,说不得还可彪炳史册呢。
曹公见妻儿,眉开眼笑的收下那一大把金灿灿的铜钱,也不觉得陈子文在一旁是如何的令他不爽了,反而更令他这个人热血澎拜起来,那字是也写越顺心,如有神助,从头到尾,从这边写到那边,是一个错字涂改之处都无,整个人如入了悟道之中,心神愉悦清醒的很。
怎是一个妙字可以言之?如果某“凡”
有这体贴,别说熬夜写了,就是连续修仙写也在所不辞啊,可你看看它都干了什么,这不行那不行,哪哪都不行,就这如何有陈子文和曹公,这伯乐与千里马的愉快玩耍来到自得。
还是请撒包尿瞧一瞧吧。
正应了鲁迅先生说得那句话:“带着镣铐搔首弄姿,何故来哉?既不美也难受。”
限制太多了,如何谈超越古人?就这样陈子文以伯乐的身份暂时客居于曹公之家,闲来无事不是喝酒就是在一旁数钱给曹公看,直刺激得他打了鸡血一样拼了命的书写石头记,那进度十分可观。
稿纸一摞摞,一叠叠堆的老高老高,看得陈子文每次见了都直夸曹公是更新小达人。
甚至不惜屈尊降贵,给曹公斟酒备料给他喝个痛快,以期写出更好更有灵性的文字来。
为了日后这部曹公的心血不被篡改,陈子文耐着性子,又在距离曹公不远处的桌子重新抄一份。
至于原稿当然是当仁不让的笑纳,收藏入自己怀中,从此难见第二人面目,除非有意外。
好在陈子文这毛笔字也学过一点点,还可以入眼,不然曹公就是面对伯乐一样的恩人,也要破口大骂:“写的是什么玩意,扭扭歪歪,七斜八倒,鸡爪落纸上都比这好看,这字配这文义简直是有毒,金莲屈嫁大郎,鲜花插牛粪,不堪入目,还不如我儿五六稚子写得好。”
从此小小的曹方公子过上了惨不忍睹,闻者落泪,见者伤心的童工生涯。
占据了陈子文原来抄书写字的地方,被鸠占鹊巢的陈某人也不闹,还很是识趣的把凳子垫高,在曹方的脚下也放了一个踏板,不为别的就因为这娃别看年纪小。
这字写出来有其父之风范几分神韵,只能说不愧是书香门第,鼎食之家,这文人墨骨的传承,自血脉里就有。
看这娃的字再看瞅瞅自己的字,简直是天壤之别,羞得他陈某人脸红不已,直感叹不如老的咱认,这不如小的何以有脸面自处,为此陈子文有了要把这娃培养一番,好继承他父亲的衣钵。
继续为日后的读友福利可观谋划一番。
如此一想心里顿时好受不少。
当然陈子文自认还是有良心的,也干不出那种昧着良心让一个小娃娃大冷天抄书的事情来。
于是和这乖娃约法三章,抄一个字,一文钱,连隔断符号都算,一时倒也乐得小曹方美得鼻子冒泡,两方心甘情愿,没有欺诈,没有剥削,完美。
曹公看在眼里,感动在心里,他知道这些都是他的伯乐为他一家人的接济找得借口罢了。
不然何以天下之大就可一文钱一个字,且是出于小小稚童之手。
你说那些大书法家何止一文钱一个字,价值千金的都有,有何大惊小怪。
可那是大家啊,何以与一默默无名的小儿相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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