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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娘一直娇养着,舍不得她出嫁,养成老姑娘总不好。
听书听得魔怔了,天天说要当皇后,搞得十里八乡都知道她疯疯癫癫,也说不到好人家。
她天天在家光吃饭不干活,还爱打扮,花钱倒是不少。
按说王有志最好,细皮嫩肉的,也是五娘喜欢的那种书生样子,还很会做生意。
他那个表弟看起来什么都听他的,他留下那个表弟自然跟着留下,既能出苦力,又能当护院。
字写得不差,明天再问问,说不定还能记账。
不过同姓不结亲,怕是族长他们不让。”
王婶更果断:“他家都跑到番邦几百年了,别说五服就是十服也出了。
别听他们的,实在不行让他们分出去过。
你经常跑上海浦,那边不是有个当库房的小院,就让他们去那边住,还省了请人看库房。
不在村里,族长凭什么管?摆酒的时候,咱们不请这边的人,免得他们呱噪。”
王七六迟疑了一下说:“就怕他告诉大总管,那可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
再说还不知道人家家里愿不愿意呢?看起来他家里怕真是大户人家。”
王婶嗤了一声:“番邦的大户人家到了大宋算什么?他就是番邦王子,咱五娘也配得上!”
外边不知碰倒了什么,砰的一声。
王七六大喝一声“谁?”
,外边传来“喵”
的一声猫叫。
王七六刚要起身,却被王婶拉住,小声说“是五娘。”
外面一个黑影踮着脚尖飞快地跑了。
第二天早晨,王七六拿了两套衣裤对王有志和高全说:“你们的衣服太小,我让浑家拿我以前的衣服改了改,你们看看合身不合身?”
王有志和高全道谢后接过来一看,原来就是在旧衣服胳膊腿上加长了一块,不过王婶针线好,不仔细看,看不出来。
有总比没有强,还是白给的,再挑三拣四就不是人了,于是二人连声说好,一起给王七六作揖。
接着一起去族长家写保书。
族长对王有志说:“你不如就留在蒲汇塘,老朽去跟大相公说,给你落户。”
他当然想了,一下多了两个壮劳力给他们当佃户。
王有志知道这个大相公什么背景,越发不想留在这里,于是他说:“多谢保正美意。
不过有志既然千辛万苦回来,自然还是要找到祖宗坟墓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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