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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泠和方浅衣本想回家,但却发现她们的东西都被丢了出来,门已经换了。
之后才知道,方正早就把房子抵押给野鸡哥了,不过因为之前有顾泠和方浅衣卖淫赚钱,他们没有赶他们出来,现在方正出事方河逃跑,他们就把房子收走了。
野鸡哥虽然是黑道,但他们一般不会动女人,犹其是有特殊身份的女人,不然容易给自己找麻烦。
顾泠是性奴,方浅衣是高中生,他们想用这两人谋利就只能让她们卖淫,但卖淫又要让她们接触很多人,暴露的可能性很高。
而且让顾泠卖淫,所有干她的人都算是强奸,因为野鸡哥不是顾泠的主人,没有权利让她卖淫。
至于方正欠他的钱,他也不能找顾泠还,因为顾泠本身就只是财产,没有钱,方浅衣虽然是方正的女儿,但方正并不认,所以在法律上方浅衣并没有爸爸,债务自然跟她没关系。
他们能找的就只有方河,结果方河那天晚上被收拾了一顿之后直接人间蒸发了。
我庆幸的是,方正没有在这么缺钱的时候把顾泠的使用权转让给野鸡哥。
不过后来我才知道,不是他不想,而是不能。
如果想把性奴转让给别人,必须三方都同意才行,包括性奴本人,不然他最多只能和性奴解契。
而如果顾泠不同意,野鸡哥的人又无法收她为性奴。
不过进入黑帮卖淫其实说不定比在方正手下要好一些,只是除了出去卖淫,她多半每天还得被那些黑帮成员轮奸,所以遭遇也差不多,不过去了黑帮她就得与方浅衣分开,所以顾泠一直拒绝被转让。
这房子是十年前靠顾泠卖淫赚钱买的,那时候她还卖得很贵。
现在房子没有了,方浅衣和顾泠母女俩没钱也没了落脚的地方。
不过我早就已经准备好了。
之前从方正那里换来的包里,有八万块钱,是他用来还账的。
本来有十一万,但他拿了三万出来,准备要么把顾泠换回来,要么把方浅衣换回来,好让她们继续卖淫赚钱。
我把这笔钱给了她们,当然,名义上只能给方浅衣,因为要是被知道了顾泠有钱,那这钱在法律上就又归方正了。
顾泠想把这里面的近四万还给我,我咬着牙拒绝了,说就当我对方浅衣和资助,现在她读书生活都还要钱,以后上大学也要花钱。
方浅衣听我这么说,立马把四叠现金扔给了我。
她还是很讨厌我的。
我偷偷把钱给了顾泠。
没有了住处她们只能重新租房,因为学校边的房子都非常非常贵,我也是才知道,就我住这三室一厅,如果要租,一个月得近两万,比我的工资还高得多。
毕竟也是学区房。
无奈她们只能往远的地方去租房,每天方浅衣上学要在路上花一个多小时。
不过好在她不用担心被强奸。
我本想帮她申请住校,但她不想和顾泠分开。
顾泠每天早上都会和方浅衣一起来学校,把她送进校门,她就会到我家去,帮着沈梨一起做家务。
她现在暂时也没办法工作,因为必须要有她主人的许可。
所以在方浅衣上学的时候,她就在我家,既有人说话,也算是回报我。
不过沈梨不喜欢她去,倒不是不喜欢她,而是因为家里能做的事本来就不多,她去了沈梨就更加没事做了。
郑若锦白天在家的时候,几乎成了家里的女王,只要张张嘴,顾泠和沈梨就会立马照办。
我想是时候把这个蹭吃蹭喝蹭鸡巴的家伙赶出去了。
但她每次都会露出第一次我见她时那副可怜的面孔,看得我心脏狂跳,最后和她狂干一番,就又算了,继续让她在家里混。
不过好在她确实有在认真准备考试。
这天晚上,我干完可可,沈梨和郑若锦,正搂着可可舒舒服服地睡觉呢,一阵电话声把我吵醒了,我一看,是顾泠,时间,凌晨一点半。
怀里的可可也被吵醒,她抱着我蹭了蹭,下意识地嘟起嘴要亲亲,亲了她一口后,我接通了电话,还没有说话,只听见一阵破碎的声音。
我知道不妙,也顾不上懵逼的可可,捡起裤子就往外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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