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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头还是摇了摇头,继而抬起右手,指向鳄老的方向。
吴廖顺着族长所指的方向看去,瞧见那位白发苍苍的老者正用手里那把看不出有多么锋利的骨刀费力地切割着食尸鸟的羽毛。
“食尸鸟的羽毛虽然轻但是很坚硬,是上好的材料,但是它长得密,它的皮也比一般的野兽厚很多,基本没有什么解体的刀能够轻松的割开食尸鸟布满羽毛的皮,所以一般的处理方法就是,先把体表的毛割下来,再剥皮。”
吴廖懵懂地点点头,感觉听在听食尸鸟的烹饪处理方法。
“但是鳄老的那把锯齿骨刀已经用了很久,上面的齿痕早就快磨平了。”
吴廖本想吐槽,为什么不用开水把毛烫掉。
话在嘴边转了一圈总觉得哪里不太合适,还是自己吞了回去。
“除了皮,它的肉也需要吗?”
狼头目不斜视,低声回答:“当然要。”
“用来吃吗?”
“对。”
“这只食尸鸟可是以尸体为食啊。”
吴廖皱了皱眉头。
他从来没有吃过乌鸦或者秃鹫的肉,也从来没想过,毕竟人家已经很努力长得不像食物了,但是想想也好吃不到哪里去。
“确实不太好吃。”
狼头沉闷的回应像是给吴廖内心的挣扎盖棺定论。
“食草动物的肉普遍比食肉动物的肉好吃。”
吴廖补充一句。
这不是臆想,而是事实,若非如此,牛羊肉也不会是世界范围的主流肉食了。
“但是我们没有选择。”
族长摊平左手手掌,右手的食指点着指根。
“食草野兽的肉确实美味,但是很难猎到。
莽牛,生活在草原中部,经常结队迁徙,也就雨前的一两个月也就是这段时间才能偶尔碰到。
黑皮野猪,游走在有稀疏树林的边缘,成群结队,攻击性很强,而且警惕性非常高,两三个猎人也不一定能搞定一头。
草兔子很常见,到处打洞,跑得很快,就算猎到了一窝也不够十个人吃。
长角羊,生活在草原的另一边,独角鹿只出现在茂密的丛林深处”
,!
“我们当然也想吃好吃的肉,但是那是大部落的特权,这样的坚持会让嚎狼部落绝大多数人饿死,包括孩子。
所以我们才猎到什么吃什么,抓到了巨齿豹就吃巨齿豹,杀掉了长尾虎就吃长尾虎,它们的浑身上下,除了眼珠和发臭的内脏,其他的我们一点都不会浪费,皮毛会做成衣服,骨头会做成武器和饰品,我们没有理由浪费,也没有资格浪费。
而这么一头巨大的食尸鸟,如果肉多的话,足以供整个部落吃一天”
狼头没有再继续说下去,心情似乎渐渐被小孩们的喧闹捉了回去。
吴廖也感受到了方才话题的沉重。
也是,嚎狼族曾也是繁荣的大部落。
若非生活所迫,如果有更好吃的肉,哪里会有人愿意去啃那份酸骨呢?他想了想,从双肩包里盲掏了一阵,取出了那柄金闪闪的黄铜匕首。
“胡狼族送来的那柄黄铜刀在我这,如果能好好打磨一下,说不定能让它变得更锋利一些,你就拿过去送给鳄老用吧。”
吴廖将黄铜匕首摊在掌心,递向狼头。
狼头一惊,瞪大了眼睛盯着吴廖手掌上的物什,连连摆手,竟露出了惶恐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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