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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为什么要识字(第1页)

第四十七章为什么要识字?

张均蹲在地上,抱着个大海碗,一双筷子扒拉着饭,吃得香甜无比。

饭是粟米,煮得熟了,盛在海碗下面。

上面则是大锅炖的菜,盖在上面,菜汁浸透了米饭,着实让人胃口大开。

炖菜是王宵猎特意吩咐下来,每天用一点肥猪肉,里面加豆腐,再加时令蔬菜,一起大锅里炖熟。

军中吃饭,都是用这种大碗。

半碗米饭,半碗菜。

最近军中训练,张均都是成绩最好,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头目。

每次盛菜,他都吩咐做菜的给自己添几片肥肉渣,吃起来格外香。

一边坐在地上的孙五郎和青头,抱着碗吃着,不时抬头看张均,带着羡慕的眼光。

他们知道张均的碗里有肉,知道香得很,只是自己吃不到。

张均偶尔看见孙五郎和青头的目光,就心中冷笑。

这两个娃娃,得军中收留,吃穿不愁,已是难得的福气。

还想着要吃肉,实在是贪心。

张均可不是婆婆妈妈的人,可不会因为两个人年龄小,就特别照顾他们。

自己现在的地位是凭本事挣来的,关别人什么事?

曹智严端了个大碗,慢悠悠走过来。

孙五郎抬头看见,忙站起身跑来,口中道:“大师,大师,你怎么来得这么晚?你看看别人都快吃完了呢。”

曹智严微笑:“我有事情,来得晚了些。”

一边说着,一边摸着孙五郎的头,走到青头旁边。

看了看孙五郎和青头两人的碗,曹智严道:“你们两个娃娃,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一点肉没有可是不好。

来,我这里有几片,你们两个人分了。”

一边说着,一边把自己碗里的肉夹出来,放到两个孩子的碗里。

孙五郎和青头一边道谢,一边狼吞虎咽地吃着肥肉渣,笑得不知多开心。

曹智严笑着,吃着自己碗里的饭。

他本是个出家人,出外化缘的时候,什么没有吃过?有时候饥一顿饱一顿,还不是过来了?他长得格外高大,那时候吃不饱饭,身子瘦成一副骨架。

到了开封城之外最少顿顿吃饱了,身上慢慢长肉,显得更壮实。

张均微转身,故意不看曹智严和两个孩子。

心中却笑曹智严痴。

两个野孩子,小舍人收养在军中已是大恩,何必事事惯着他们?前些日子,都是母亲潘三娘带着孙五郎和青头,张均就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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