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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盯着这行毫无美感的字迹看了足足一分钟,突然回过神来,打了个寒颤。
为什么会想到写这个?
从印着铅字的轻型纸上读一个故事,和真的置身其中是完全不同的。
她不记得德伯维尔究竟有没有害死过一个德国女孩了,但他确实是死了,被苔丝用餐刀捅破了心脏。
读这本书的时间已经太过遥远,她不能说是忘得一干二净吧,至少也是十不存一。
伊莱莎努力回忆这个故事,第一个冒出来的关键词是索罗,那个死掉的孩子,也就是她跟苔丝初见的夜晚。
乡村小贩约翰·德伯菲尔德偶然得知自己是名门望族的后裔,让自己的女儿苔丝去富有的德伯维尔家去攀亲戚,名义上的表哥亚历克·德伯维尔诱奸了她,她离开德伯维尔家,生下了一个私生子。
私生子死后,她去牧场做工,遇到了安吉尔·克莱尔,与他相爱并结婚。
在婚后,她向安吉尔坦白了自己的过往,安吉尔无法接受,两个人分居。
这就是她成为伊莱莎之前发生的事。
之后呢?
安吉尔去了巴西,约翰·德伯菲尔德去世,苔丝为了养活一家人,不得不跟亚历克·德伯维尔同居,当他的情妇。
从巴西归来后,安吉尔想跟苔丝复合,苔丝却表示他们再也不能在一起了。
她绝望地刺死了仇人,最后被处以绞刑。
这本书里关于原本的“伊莱莎”
的描述并不多,篇幅比她还能回忆起的剧情还少,除去最后结局里晴天霹雳一样的谢幕,她甚至都忘了苔丝还有一个妹妹。
原来的剧情本来就没有伊莱莎-露易莎的事儿,她完全可以撒手不管,为什么要参与进去呢?
就像一个读者一样看下去,有什么不好的?
接下来会发生的事跟她有关吗?
约翰·德伯菲尔德死了,家里纵然失去了一个经济支撑,但是也少了一个麻烦。
他死了,苔丝就可以“顺理成章”
地去当德伯维尔的情妇,养活这一家子老弱妇孺的包袱也可以卸掉了。
最后,苔丝会死,她会跟安吉尔·克莱尔在一起,但是她也可以不答应啊,她现在的收入养活自己绰绰有余了。
她为什么要把自己当成伊莱莎,想把养活全家人的重担接到自己身上呢?
成为伊莱莎也不是她可以选择的事,她凭什么不能冷眼旁观这场压榨,这个处决?
从法律的角度讲,苔丝杀了人,以命偿命,是应该的;从文学的层面来看,她的死是一种象征,一个对时代虚伪道德的挑战,从美学意义到技巧安排再到道德隐喻,这些分析足够写一篇硕士论文——多么有价值的死。
她为什么忍受不了看着这个纯洁的女人死掉,就连创造她的人——作者,她精神上的父亲,毫无疑问也是爱她的,但还是毫不留情地安排她死掉了。
伊莱莎深吸一口气,从口袋里扯出手帕,把脸上的泪水擦干。
在晚上容易情绪过激,这是人类的通用毛病,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
她把写了“斯托克”
的纸揉成一团,往桌上一扔,打算吹灭蜡烛。
吹灭……毁灭……
直到你被毁灭……速速地灭亡。
牧师讲道时说的几句话在她脑海里冒出来,伊莱莎展开揉皱的纸团,在上面匆忙地写了几行字。
“你要去牧师宅?哇噢,伊莱莎,看来我们烤面包的时候得分点儿白垩粉给你,让你擦一擦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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