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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让将士们都尝尝鲜鱼。”
沈歌演示一番,交代董小伍将水煮鱼端回去,又亲自下厨做了两三个小菜,令人温好酒,一起送到饭厅里。
沈歌到时,韶信与百里宜已被请到,荀飞光坐在上座,正给两人倒酒。
“沈歌儿快来。”
韶信笑眯眯地招呼。
沈歌将手中的菜端上来,他先前用野牛的肉做了几大盆肉干,肉干又香又辣,极有嚼劲,平时空口吃往往被辣得涕泪横流,下酒倒是绝妙。
百里宜让出位置,请沈歌坐到荀飞光旁边,笑道:“最后几坛北边来的刀旦酒,我借花献佛,今晚可要不醉不归。”
“好不容易能聚到一起,我们得多喝几杯。”
沈歌笑,“这些年多亏你和韶大哥。”
韶信闻言忙摆手,“应当的,应当的。”
荀飞光举起酒杯,与两个老部下碰了一杯,一切尽在不言中。
韶信夹了一口水煮鱼押酒味,菜一入口,不由眼睛一亮,这鱼鲜香嫩滑,偏偏半点骨头都没有,极是美味。
“沈歌儿,你从哪知晓这么多新鲜菜式?实在太好吃了!”
沈歌望荀飞光一眼,荀飞光正好也在瞄他。
对上荀飞光不解的目光,沈歌不由笑笑,若是荀飞光现今没有失忆,就知晓他这些菜式来自于前世的记忆,可惜他现今什么也不记得。
百里宜尝了口,赞叹,“二爷,您等会可得把方子写下来,我让手下的酒楼多做做这道菜。”
“成,没问题。”
沈歌一口答应,用筷子指着盆道:“其实这底料用豆芽最好,可惜近日来忙,忘记交代灶房的人发些豆芽。
除水煮鱼外,水煮牛肉也好吃,下次我们试试。”
百里宜管理的乃荀飞光的产业,沈歌与他成亲,这些产业自然就是家里的产业,沈歌当然要尽心尽力。
沈歌他们这头吃上,灶房的伙头兵们还在一盆一盆地煮,大盆大盆的水煮鱼端到各营,香味飘得整个营地都是。
原本不怎么饿的兵丁,此时肚子全在咕咕叫,一个两个回营时都不自觉地加快脚步。
外头来犁田的老农们跟着收工,正要赶着牛回家,忽然闻到这股香味,肚子都饿起来。
“不知这伙兵老爷们在煮什么,怎么这样香?”
“肉,除了肉还有什么?我今日看到好多兵老爷挑着鱼回来,估计此刻就在煮鱼。”
“哎,别说,先前那些兵老爷们也在这煮饭,也不见香成这模样。
依我看,来来往往来过那么多兵,煮饭都煮些清汤寡水,就属这次的将军最大方,隔三差五就给手下吃肉。”
说话的农人羡慕地伸长脖子往营房里望,他家日子过得还成,也没这般见天吃肉,要吃得等年节。
“那是,这次来的将军可是京都里来的国公!”
老农比个大拇指,吹嘘道:“国公,晓得罢?就算在京都里,他也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人物!”
“嘿,您老连这个都打听到了?”
“一起干活的兵老爷说的。”
“不知他们还招不招人,这伙食,就是家里登记成军户我也认了。”
年轻的农人吸吸口水,心里很有些意动,“听说最普通的小兵月俸也有一两多,我们累死累活,一年还不一定能挣着一半。”
“要是他们招人,谁不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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