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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是,当半径足有一米的洛可可式水晶吊灯屈服于重力,如同陨落的群星般倾泻而下,我一记侧滚翻险险避过,那些凝结的雨滴只击中了我的衣角;
坏消息是,我又一次错失了杀死虞百禁的良机,这笔账要算在容晚晴头上:我替她问过了,没得谈。
惟愿她就此看清杀手这一群体的真面目,别再对书本上的人性和良知抱有幻梦般的妄想。
翻滚停止后我没立即起身,避免成为活靶子,但同样的,只要停下来就意味着向死亡滑行,我必须动起来。
酒廊的桌椅腿像丛生的灌木,影响着本就被削弱的视力,我只能以蹲姿缓慢地潜行至墙边,确保身体至少有一面不会受袭,而正如我所料,吊灯零落的碎尸旁依旧不见陪葬——虞百禁又凭空蒸发了。
下一秒我手中的枪被震飞,像突然活过来的鸟。
“上钩。”
趁我扑出去捡枪的工夫,潜伏已久的虞百禁从酒柜后方闪现,将我拦截,我换了只手接枪,左肘外旋,从反方向撞击他的太阳穴,命中,二段连踢,别给他应接的余隙,然而他受力的瞬间便改换了策略,没硬抗下后面那一串连击,顺势被我缴了械,两个人的枪都飞了出去,和理性一起遁入黑暗里。
见鬼。
没想到近身战来得这么早,局势逐渐对我不利,毕竟不久前我才见识过他可怕的体力,虽然是在床上。
轮到真正和他过招,我却依然感到惊悚。
以往交手过的杀手,大致被我分为两类:一类是境遇所迫、不得已走上这条不归路的傀儡,一类是目无法度,专以凌虐他人为乐的变态。
虞百禁却二者皆非。
他不为求财,否则他早在跟我和容晚晴相识那天就把我俩杀了;也不为取乐,因为每招每式都太过致命,精简而凌厉。
打法没有规律也没有短板,不论械斗还是肉搏,擅长与薄弱的差别在他身上几无体现,就像是——浑然天成的。
有人天生对色彩敏感,有人自幼就长于计算,我们管这种基因或血脉里携带的灵感叫做“天赋”
。
那虞百禁的天赋就是“杀戮”
。
不需要钻研技巧,不背靠动机支撑,只是掠夺,只是宰割,像呼吸和眨眼一样自然,掐住我的两腮、将我摔在酒廊休闲区的台球桌上,一声要把我鼓膜震破的巨响过后,我的胸骨和桌面必定裂开了一个,心脏泵出的血拥塞在胸腔里,我喉底一甜,反手抄起一支竖在台球桌上的空酒瓶就朝他脑门上砸。
“砰!
!
!”
我下了死手,却只为攫得一丝喘息的空隙。
酒瓶炸裂四溅,厚重的玻璃片和瓶底的残酒崩了我一脸,氧气争相涌入肺中的瞬间我鱼跃而起,夺路便逃,他的手却离开了不到一秒钟就重新扼住我的脖子,把我抡回了台球桌上。
我双脚离地,借不上力,他却仿佛不具痛觉,上半身前倾,欺入我腿间,像要绞死我的刑架。
“宝贝。”
嘀嗒,嘀嗒。
微腥的液体滴落在我面颊上,沿着颧骨的曲度下滑,拖出黏腻的湿痕。
“做我们这行和打拳击的,都有这样一个常识,那就是:哪怕眼角撕裂,血流下来,也要睁大眼睛,看清对手,然后还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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