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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国试穿了那些新衣,不但做工精细,面料上乘,非常合身,而且还是阿丹亲手所做,这意义就不一样了,高兴得一个劲对阿丹说好话:“多谢嫂嫂。
兄弟有哥哥嫂嫂关心着,照顾着,真是祖坟上冒青烟了,这辈子还没过这么舒服的日子。”
随后,朱建国将这趟镖方魁分给他的银两如数交给了阿丹:“嫂嫂,这些银两请你收着。”
“兄弟,这都是你的血汗钱,应该你自己收着才是。”
阿丹推辞,她不是那种见钱眼开的女人。
“大哥和嫂嫂的家,就是兄弟的家,有嫂嫂操持着,在家里有吃有喝的,这些银两放在我手上也没用,放在嫂嫂手上,最是合适不过。”
朱建国说得振振有词,而且非常诚心。
而且,在阿丹的感觉中,这几句话听在耳朵里,比蜂蜜还甜。
阿丹将他的银两收了起来:“好,嫂嫂给你收着,什么时候合适了,给兄弟张罗一门亲事,好歹要给兄弟娶一个漂亮的弟媳回来。”
方魁见朱建国与家里人相处融洽,心里也高兴。
可他没注意到的是,阿丹对朱建国的称呼有了变化,以前叫叔叔,现在叫兄弟,虽然意思都一样,其中却有着一种微妙的亲与疏。
这天,过端午节,阿丹平常是不喝酒的,可当天是过节,方魁非要阿丹喝一点不可,阿丹推辞不掉,也就陪着他们喝酒。
方魁家比较讲究,平时他与夫人在小饭厅吃饭,那个小饭厅连着他们的卧室,朱建国来了之后,自然而然在小饭厅吃饭。
下人们则在厨房旁边的饭厅就餐。
夫妻二人从不亏待下人,主子吃什么,下人们也吃什么,只是不在一张桌子上吃饭而已。
尽管方魁喜欢喝两杯,可他的酒量并不行,好酒而无量。
像个书生的朱建国,喝酒却是海量,从来没见他喝醉过,在外面的时候,凡是方魁喝醉了酒,都是朱建国照顾他。
这天不但是过端午节,而且方魁又接了一大单生意,过几天就要出发,这一趟去的是江西,去来差不多要半年左右的时间。
方魁在心里盘算着,这些年自己的名声大了,生意也多,等这单生意跑下来,干脆就弄一个镖行,招一些人手做镖师,自己当老板,一般的生意让镖师们去做,大的生意则让朱建国出马。
几杯酒下肚,方魁便将心中的盘算跟阿丹和朱建国说了,二人都认为,方魁的这个设想很好,跟他一起高兴。
一来因为过节,二来因为未来的憧憬,方魁忍不住多喝了几杯,没一会便醉了。
以前他在家里也醉过多次,通常情况下,只要他一喝醉,就算是打雷,都把他弄不醒,非得第二天天亮才自己醒过来。
对于他的这个特点,朱建国也是心知肚明,他们在外面走镖,但凡方魁喝醉了酒,便是把他抬出去扔到河里,都未必能醒,天不见亮,就跟死人一般。
眼见方魁醉了,二人将他扶进了房间,给他盖好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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