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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同学喜不喜欢你,我不确定,但阿潜,你绝对是喜欢沈同学的。”
“国庆我去锦川找你的时候就觉得不对劲,这多年你那少爷性子什么时候改过?”
“一日三餐给人做饭,出事了帮人找律师,大年初一去陪人过年,更别说为了沈同学你都打算开始好好学习……讲真,用老孟表妹的话来说,你这是爱惨了。”
周潜从没认为这些算什么,他只是觉得沈诺白值得最好的,仅此而已。
喜不喜欢的,他之前从未想过。
他就想每天都能和沈诺白呆在一起,干什么他都觉得开心。
沈诺白说有喜欢的人时,他只想揪出那个混蛋暴打一顿。
但得知混蛋就是自己,他又懵又喜,心里想着,他这么混蛋一人,也能得到沈诺白的喜欢?
周潜怀疑着自己,直到沈诺白凑头亲了上来,所有的迟疑转瞬而逝。
去他丫的,这个混蛋他当定了。
他养的玫瑰只能是他的。
—
翌日清晨,沈诺白被闹钟吵醒,他从被子里伸出手摸索着关掉闹钟。
头疼。
拥着被子直起身,沈诺白闭眼揉了揉脑袋。
缓了几秒,他发觉自己不止头疼,唇角也有些疼,伸手摸了摸。
!
!
!
像是主机重启,在“叮”
的一声通知后,昨晚所有的回忆加载完毕。
沈诺白顿时满脸涨得通红,浑身都在发烫。
他茫然地盯着面前的墙,心跳得极快。
昨晚……他和周潜表白了?
不仅表白,他还亲了周潜???
这个认知让沈诺白陷入长久的沉默和混乱中,他往后一瘫,觉得自己的cpu仿佛要烧坏了。
但没给沈诺白太多回忆时间,周潜敲了敲门,“醒了吗?”
“醒了。”
沈诺白猛地坐起,清了清嗓子回道。
“那快点洗漱,9点前要返校。”
隔着道门,周潜交代着,“对了,你的校服帮你放到椅子上了。”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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