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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景。
临高远眺,四面八方全是翠绿的草地,鸟儿在半空低飞,豺狼越过草丛,远方的小山黑压压一片,回头再看,大大小小的毡帐簇拥在一起,不时升起袅袅炊烟,那是正在准备午膳的拔都儿部。
微风吹拂,令人心旷神怡。
明窈只觉广袤草原尽收眼底,心头无限畅快,又有点淡淡的惆怅。
她上了树就不愿下去了,若不是太阳开始落山,她甚至还能停留下去。
在树上待得时间久了,明窈就不怕了,甚至还能扶着狄霄的肩膀,一点点转身,再跳到另一支枝干上。
索性这树足够粗壮,不然两人在上面动来动去,不定断了哪支。
说好的来山坡上追兔子,最后只乌兰木踩了两只,狄宇打了七八只,这里面还有两只怀着崽儿的母兔,只能就地放生。
狄宇的兔子只留下两只,剩下全被狄霄抢走了。
不等他耍闹,狄霄先问:“我费心带你出来,几只兔子都不愿?”
“?”
狄宇懵了。
他这一天连两人的影儿都没瞧见,实在想不到这是费了哪门子心。
最后这些兔子全归了狄霄,兔毛被仔细剥下来,等着日后给明窈做兔毛披风,兔子肉先炖后风干,等日后做干粮。
然策马打猎的悠闲日子没过几天,另一件要事迫在眉睫。
“迁徙?”
明窈愣住了。
狄霄才从外面回来,打了一只野鸽子和一只野鸡,被送去厨房煲汤了,原本他对汤水一类全然无感,觉得肉类就该整只炖熟大口吃,这些日子被明窈影响的,也习惯用小锅炖煮,“嗯,明天我会召集族人商议迁徙一事,最晚半个月后出发,不然就没法在春耕前抵达东南聚居地了。”
提及春耕,明窈仿佛还有些印象。
狄霄瞧她还是呆呆的,耐心解释了几句:“麦粒要在三月底播种,这边天寒,不适合作物生长,也去东南一带,且今冬牛羊死伤少,草料喂养得足,周围草地采集啃食得差不多了,再留下去,恐伤及根本。”
“等到秋收之后还会再迁徙一次,不一定会回这边,除了这边和东南两处,拔都儿部还有另外两处适居处。”
明窈点头,又有些好奇:“是所有部族都要迁徙吗?”
狄霄轻笑:“当然不。”
那些上千上万人口的大部族常年定居,七八年才会举族迁徙一处,而他们所居住的地方全是草原上土壤最肥沃的地带,既不用担心粮食收成,也不用担心冬日大雪。
且他们人多势众,更不怕守不住好地方。
至于那些十几口人的小部族,能找个地方蜗居不被吞并都难,哪里还顾得上土壤好不好,大把粮种撒出去,最后的收成寥寥,全靠草根生存。
也只有像拔都儿部这样的半大不小的部族才会四处迁徙,算得上真正的游牧一族。
但也是因为这种游牧,他们在每处停留的时间都不算长,行踪不定,也不必担心被那些大部族盯上,落得个被吞并被奴役的下场。
物竞天择,强者为尊。
这个道理在哪里都适用,尤其是在尚武慕强的草原上,稀缺的资源,向来都只有强者才能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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