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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大健硕的马匹是匈奴引以为傲的作战资本,上至八十老妪,下至九岁小童,几乎都有一匹熟悉的好伙伴,载着他们在原野上疾驰奔逐。
经过代代爬罗剔抉,这里的马儿个个膘肥体壮,精于躲避和长途跋涉,身体素质远高于大邺圈养哺育的战马。
拥有良好的坐骑和冒死拼命的悍勇,匈奴兵勇将猛,领土逐年扩张,多年来立于不败之地,几月前两军休战,和谈之下邺国节节退让,唯一的条件是匈奴的八十匹汗血宝马。
他们相信,换来的优质战马定能孕育出一批批强壮后代,让大邺培养大量能与匈奴匹敌的骑兵,在数年后根除掉头顶这个令人不得安寝的隐患。
程枭看到盟约上的字时,差点嗤笑出声,显然那位远在千里之外的中年帝王有着未经历过生死搏杀的天真心性和狂妄自大。
马匹有寻常马和汗血马之分,汗血宝马因其皮肤薄透,在长途奔袭后汗流在肤上显粉,乍一看状似流血而得名,品种尤其珍贵,且性情刚烈难以驯服,就是整个匈奴也只有一百五十余匹。
服休单于声音醇厚,用匈奴语说:“南边的皇帝跟我们耍心眼,真是只彻头彻尾的老骚胡。
折惕失,如果把战马交出去,几十年后又将引来一场恶战。
草原的好汉永远不会因为死亡和流血而畏惧退缩,但如果强大的敌人是由我们亲手造就的,那你为了那个女娃做出的莽撞行为将刺伤所有部落族人的心灵。”
这个道理程枭自然也明白,他深深望了一眼挂在王座后的匈奴舆图,单膝下跪坚定道:“虚弱的邺人驯服不了我们的好马,就像他们挥不动匈奴人锤炼过的钢刀,我们的马儿只能奔跑在北方的草原上,我不会让它们扬起四蹄成为与我们为敌的坐骑。”
“你有办法。”
服休单于眯起他秃鹫一般的眼睛盯着程枭臣服的脊背,八年前他跪在自己面前的时候衣衫褴褛,狼狈不堪,唯有那强韧的脊柱和今日一样宁折不弯。
来到草原后,程枭表现出了对他和部落的忠心以及外露的勇猛和野心。
那时候服休单于就知道,他日后会成为自己最好用的一把破风长箭。
“是。”
程枭抬起头。
“邺国人没有让汗血马疲惫的能力,他们就算骑上两天两夜,耐力十足的马儿也不会流下一滴汗水,所以用不着千里马,壮马就足够。
我准备好了六十匹从小用苦苣和泉水喂养的公马,还有二十匹枣红母马,就算给中原一百年,他们也凑不齐几千骑兵的军队。”
苦苣是草原上独有的植物,和中原人常用来喂马的豆料比起来,鲜嫩牧草掺杂了苦苣的草料营养价值更高,受到马儿的喜爱,泉水则更加甘甜,具有强身健体的效果。
等到它们去了中原,挑剔的公马被贸然改变了从小吃到大的饲料,身体会在短时间之内瘦弱下来,降低让母马受孕的能力。
至于母马,等到大邺人发现公马不中用,只能让它们与本土马儿交|配,代代下来,马匹的身体素质仍旧会被削弱大半,不足为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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