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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第1页)

余炳权又看了我一眼,朝王龙说道:“昂,浪子回头金不换哩!”

王龙无奈的点点头,“行行行,不去酒吧,找个面馆吃个刀削面,我跟王虎回家,你送你的张大美女上班去!”

那天晚上,酒店入住的人不多,我后半夜基本上都在前台后面的休息室躺着。

余炳权的生活方式和圈子让我感到新奇,但同时,我又清楚地知道,我们根本不是一路人。

2-9、懵懂的爱情

第二天,余炳权又来找我,我以夜班熬夜了,白天要补觉为由,拒绝了他的邀约。

第三天如是。

第四天亦如是。

余炳权却并不气恼,也没放弃。

他开始天天往前台送一些小礼物,有时是一条项链,有时是一袋水果,有时是一些擦脸油。

最夸张的一次,他往前台送了一束花,红红绿绿的一大把,跟前台说:“送给张莎莎!”

前台的姑娘王美仙将花递给我,嬉笑着说道:“你这护花使者可真难缠,一趟一趟的过来送东西,我上班都没拿全勤,他快跑满一个月了!”

我尴尬的笑着,没有搭茬。

她又问道:“咋,没看上,我看那后生长得挺好么,浓眉大眼的,跟那个谢霆锋还有点像哩,你要是不要,你介绍给我,我也单身哩!”

我看着她问道:“你真要哩?”

王美仙认真的说道:“真要,你介绍给我哇。”

我犹豫了片刻,不知道该如何回复。

王美仙又“噗嗤”

一声笑了,说道:“你看看你,让你介绍给我,你还又舍不得,你是要还是不要?”

王美仙说的没错,我是舍不得的,我舍不得的,是余炳权对我的好。

尽管我清楚,余炳权送的这些东西,都不过是些小恩小惠,但我一路长到十八岁,连这些小恩小惠都没有。

我从来没有按自己的喜好买过一件衣服,小时候身上穿的,永远都是母亲改小的衣服,长大后工作了,便一直穿着工作服。

我从来没有拥有过一件首饰,八岁的时候流行打耳洞,我和小蕾都打了,但小蕾随后拥有了带穗的银耳环,而我却是两根茶叶梗戴到现在。

我从来没用过任何护肤品,一块香皂,又洗脸又洗澡,一盒万紫千红的霜,因为太厚,别人都用来厚涂脚后跟,我却用来擦脸。

那束包得精致的玫瑰花,更是满足了我这十八年来最缺的虚荣心。

我抱着那束花,尴尬的朝王美仙笑道:“我要哩,咋不要!”

我跟余炳权说:“你不要给我买东西了,花不少钱哩!”

余炳权笑着回应:“这才几个钱,在你身上花钱那还不是应该的,舍不得对你好,那还叫好哩?”

我低着头问:“你为啥对我好哩?”

余炳权看着我笑:“你这不是明知故问了,你说我为啥对你好,我钱多的没地方化啦?我是想跟你处对象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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