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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苦差(第2页)

这种习俗的历史恐怕和刘汉堡村的村史一样长。

据说这习俗是那个跟马夫刘汉私奔的宫娥传下来的。

(也许当年的宫娥享受过马桶之类的东西。

)刘汉堡村的人讲卫生的概念实在令人不敢恭维,但他们对自己的排泄物却决不马虎,坛子里的粪必须一天一掏,雷打不动。

因为,坐坛子上解手的人,往往还要做些与解手无关的事情——除了来客时的谈笑风生之外,女人不耽搁梳头剔牙纳鞋底,男人不耽搁翻皇历骂老婆、训孩子;有人甚至坐在坛子上面啃苞谷,吃西瓜。

知青们来到刘汉堡村一开始并不适应这样的休闲方式,但日子久了自然也入乡随俗,个别人甚至更喜欢坐坛子有一种非常好的谈话氛围,无论是讨论文件还是纯粹瞎扯淡。

所以,刘汉堡村的茅房必须每天起粪,以便最大限度地减少令人不愉快的气味。

这绝对是个累死人的活儿。

坏水儿每天天不亮就得爬起来,头一件事是把一日三餐合并为一日一餐吞下去。

因为每天只要拿起掏粪勺,任何山珍海味在他眼里都成了腥臭秽物,尽管他并不知道什么叫山珍海味。

最让他恶心的还不是从人们肚子里排出来的粪便,因为金光灿灿的大便会使他想起香喷喷的玉米面窝窝头儿。

想起窝窝头儿就一定会想起贾援朝,想起贾援朝送给自己的半个窝窝头儿,想起荒凉的天赐福地,想起满地饿殍的死孩子山,想起漫天的秃鹰和乌鸦,想起给自己母亲般温暖的大狗,想起自己吃过三天狼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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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最令坏水儿倒胃口的是每天都能见到的女人的骑马布。

坏水儿依然记得老豁牙子说过,男人见到女人的骑马布很不吉利,往往会倒大霉,遭大难。

骑马布和猫头鹰都是不祥之物,撞见骑马布远比撞见猫头鹰糟糕。

干活儿时,坏水儿必须比“早请示、晚汇报”

还要认真,否则是无法把粪坛子掏得比自己饭碗还干净的。

每掏完一家的粪坛子,他都会想起刚上学那年的年夜饭。

那顿饭吃的是没掺野菜或树叶的纯小米稀饭。

他清楚地记得,自己当时差点把饭碗上的瓷都舔到肚子里去。

舔过的碗绝对干净,干净得惨无人道。

如今,自己在掏粪时必须得象当年舔粥碗一样卖力,否则就无法能把各家各户的坛子掏干净。

掏不干净人家不答应,弄不好还得在坏分子的帽子上再加上一顶不服从改造的帽子,那可就永世不得翻身了!

于是,坏水儿每掏一个粪坛子都自觉地弘扬舔饭碗的精神,把掏粪勺当成自己的舌头,把粪坛子当成自己的饭碗,日复一日认真负责地舔下去。

终于有那么一天,连对坏水儿恨之入骨的队长也不得不私下承认,坏水儿的起粪水平,比全世界的地富反坏都高。

他若不是坏分子,凭他这么能干,到北京参加群英会都绰绰有余。

“到底是城里人啊,连起粪都比乡下土包子会起。

哈哈哈——这就叫城乡差别嘛。

哈哈哈——”

队长猫戏老鼠般拿坏水儿开心。

他屙完屎站在离坏水儿五步开外的地方,提着裤子开心地大笑一阵,然后轻松愉快地扬长而去。

“妈的,屙出一泡屎就舒服成那个德行!”

坏水儿冲队长的背影骂了一句。

:()巴彦淖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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