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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的六点钟,父母先后赶回家,不见女儿的身影,起初还没着急,以为是女儿生气了。
女儿的气自然是从他们两个身上来,俩人互相推卸责任,又是一番小小的争吵。
吵着吵着,他们发觉不对劲。
天色越来越晚,女儿依旧没回家,也不打个电话。
挨到晚上九点,他们打电话报了警。
警方这一时段可谓风声鹤唳、草木皆兵,接到电话后马上赶到女孩家,详细询问了情况之后,人人心里都冒出了不祥的预感。
如果方晓晓的失踪与前两案并无瓜葛,那么还好;但假如系同一人所为,那么这家伙的动作越来越快了。
他的技术也越来越高超,青天白日之下就能把人带走,太可怕了!
寻找方晓晓的第一天,众人还心存幻想,期望女孩能侥幸逃生。
第二天大家就放弃了自我安慰:好学校的好孩子,没有任何离家出走迹象的好孩子,不会简单地依照自己的意愿就这么凭空消失的。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大家已经不是在找人,而是在找尸体了。
到了第七天,忙碌之余,大家回头想想,也总觉得不可思议:过了这么久,怎么没人发现尸体呢?
诚然,像b市这样一个大城市,想要弃尸又不被人发现,实在是轻而易举的一件事。
这些沟沟岔岔的河流与水脉就可以简单地满足需求。
但是这不符合杀手作案的风格。
他总是得意洋洋地向世人宣告他的罪行,而不是偷偷摸摸把尸体抛进小河沟,再在下面坠上一块大砖块。
倒不是说凶手不可能改变自己的犯罪风格,而是这改变看似毫无来由。
警方还好说,方晓晓的家里可是闹开了锅。
闹,并非寻常意义上的打骂。
她的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是动口不动手的。
女儿失踪之后,他们其实连口也不动了,完全依靠能杀人的眼神。
在父亲看来,如果当时母亲开车带女儿回家,而不是去该死的公司开会,那么女儿就根本不会失踪。
这样的指责合情合理,任何人都没话说。
冷战到了第二周,男人看女人就厌恶,女人一边伤心一边厌恶自己。
第三周的某一天,两人正式分居。
女儿失踪的第八周,住在娘家的母亲也失踪了。
母亲的失踪还是邻居报的案。
她的父亲,也就是女孩的姥爷,挺早就过世了;孩子的姥姥瘫在床上,迷迷糊糊的。
孩子的母亲忽然从某一天开始就不回家了。
保姆想了想,得,走为上策,于是她卷了家里值钱的东西,跑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老太太无人照顾,死了。
这一死,用不了几天,邻居就知道了,警方随即也就知道了。
先是女儿失踪,现在又是老婆失踪,不得不引人怀疑。
都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又让人联系起了河沟子。
不过警察还未对父亲展开认真的调查,就被叫了停。
因为在母亲失踪的那几天,曾有人目击,有个中年女人拎着个酒瓶子,失足掉进河里,被人救上来后,一直喊着“让我死,我不想活了”
这样的话,并拒绝别人送她回家。
这个女人的形象描述和方晓晓的母亲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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