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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手电筒往小白脸一晃,那光居然直接打到了墙上,门卫探着头问道:“那边有什么?”
我呆若木鸡,闭嘴不言,又往小白脸看过去,小白脸微微一笑,耸耸肩:“我说过吧,只有你能看见我。”
门卫一脸奇怪,刚好手机响了,他接过手机,就撒腿跑了,不忘回头说一嘴:“果然有小偷,往博物馆那边跑了,我帮你把门锁好,你千万别乱跑。”
老子也想跟着跑,却被人一把拉住,清冷的声音透过耳朵传到整个神经中枢。
“我即便是鬼,要吞了你也早就吞了,还等到现在?”
那人一把拉着我转过身,凑上前来,秀美的目弯出了笑意:“只是想找个人说说话罢了,说不定过几日,我就回去了,你不用怕。”
贴面传来的凉意让人浑身发颤,老子再次双眼发黑,厥了过去。
第2章魂穿
达尔文先生曾经无比精辟的总结了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极致奥秘:适者生存。
我当年读书的时候看到这句话,体会不到其中的奥妙,光想着达先生也真是个奇才,跟着船满地球跑,就是为了研究几只鸟、几只王八,趣味十分清奇,脑洞也十分酷炫。
现在才知道,这四个字简直点出了人类这个挂逼物种能从一群四脚兽里面一路开挂杀出血路的本质原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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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存在,皆为合理。
所以我在一个星期后也彻底接受了边上这位神奇的存在,不仅接受,还觉得挺乐,能看到常人看不到的东西,证明我楚天和不是个凡品。
那个秀美的小白脸叫屈云笙,据他说,自己是从楚国魂穿过来的,他虽然长得俊,却一直是郁郁寡欢,闷闷不乐的样子。
我看得出来他心有牵挂,根本不该待在这里,便好心劝道:“回去吧,你人在这里,心却在别的地方,何苦为难自己。
既然有牵挂,就回去看看,把牵挂解了不是更好。”
屈云笙抬起那双清凉的眸,怔怔望我,我小心肝一颤,还真是轻烟笼双目,一池繁星水啊。
一个大男人,美成这样,大哥你是要闹哪样。
“我解不了了。”
屈云笙淡淡说了一说,听起来怪心酸。
我把面前的啤酒灌了几口,开导他:“没什么是解不了的,就比如说哥们儿我吧,刚被我女朋友给踹了一个多星期,前两天还痛苦的要死要活,结果到了今天,酒照样喝,床照样睡,还认识你这么个朋友。
谁离开谁不一样活,别把情这个字太当回事。”
其实屈云笙一直没说他到底在愁什么,他这几日甚至都没说过太多话,他总是在听我叨逼叨。
听我叨叨前女友,前前女友,前前前女友的事;叨我读这么多年书结果读了个天坑专业,累死累活毕业了还遇到行业下行,恐怕这辈子都别想在北京城安个家;叨我妈天天催我结婚想抱孙子,我才刚毕业一年多抱什么孙子,我自己都还是个孙子……
我一直在给屈云笙科普当下这个次元界的各种专有名词,试图分散他的注意力。
但是老子这颗七窍玲珑心还是感觉到了,这个屈兄身上那件衣服料子不错,容颜秀美,而且眼神清澈,同情心泛滥,听自己说两句就泪眼涟涟,绝对不是个苦孩子。
不愁钱,还能愁啥?只能是愁感情。
至于是男女之情还是父母之情,他不主动说,我也不问。
男人与男人之间,想说自然会说,既然不想说,肯定是有不能说的苦衷,彼此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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