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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思若倒是觉得,这是一个可遇不可求的绝佳的机会,这种好东西,平日里花钱还买不到呢!
现在白送!
四儿见她笑得欢喜,忍不住轻轻摇头。
丁思若心里清楚,玉裳之所以百般刁难,无非是想将她从乐风身边赶走,先不提她人品如何,目标倒是与自己一致。
还真没想到,在这寒竹居里住不到三天,就找了个“盟友”
。
这位盟友待她不薄。
除了这套棉衣棉裤,包里有些胭脂水粉,看得出来全都是天资楼的货,只是分量太少,颜色也多鲜艳至极,除了在梨园里讨生活的女孩儿偶尔会用它们上台,寻常人决计不会用到,不用看也知道,根本不是花钱买的,是店家的随机的赠品。
和玉裳给的东西倒是全都能配成一套。
四儿说自己不太喜欢胭脂水粉,坚持要把自己的那份儿给她,她笑着推辞了,四儿又看她那套棉袄,叹道:“我这会儿出去找找我哥哥三儿,让他想办法给你淘弄件儿正经过冬的衣裳才是正事儿。”
丁思若一直憋着笑,等四儿自言自语地出门去了,这才将东西全拿了出来,径自装扮起来。
话说乐风一整天心神不宁,不管碰了什么冰的东西,都会立刻想起早晨她冰凉的手。
早朝过后,皇帝说闷了,让他到御书房陪着下了几盘儿棋,留了他一同在御书房吃午饭,午饭过后,几个平日里交好的大人又相邀同去喝酒,他好容易才找借口推脱,王府里老太太差人来说让他回去一趟,等都忙完了,以过了晚饭时间,他这才顶着风雪,空着肚子往寒竹居去。
屋里热乎乎的,床也买了新的,他伸手摸了摸厚实的褥子,松了一口气。
四儿端了食盒过来,一样样儿将晚饭放在桌上,一个麻油鸡汤、一个灯影牛肉,几个时鲜蔬菜、一盘子馒头,配了一壶女儿红。
乐风换了朝服,净了手,往桌前一坐,仍旧不见丁思若,便问四儿,四儿四周围张望了一下,笑道:“王爷进门儿前还在这儿烤火呢!
我这就找她去!”
听说她好好在家,他便也没多想,埋头吃饭。
丁思若在外头听到他和四儿的对话,看时机差不多了,便掀开帘子走进去,临进门儿前,还顺手往院儿里摘了一朵大红花插在耳畔的发鬓上,要知道,丁大小姐今天晚上的打扮可谓煞费苦心,大红大差不多一盒子的脂粉儿都涂了脸上了,脸白得像六月霜,腮帮子两团“小红球”
帮衬着额头上的“美人痣”
,又和红嘴唇儿相得益彰,配上玉裳给你的袄子裤子,简直天衣无缝!
尤其刚摘下的这朵大红花,起到了画龙点睛的美好作用,颜色搭配这一身,绝配。
如今就算爱打扮的媒婆子站在丁大小姐面前,也略显朴素了些。
乐风刚喝下一口鸡汤,抬头就看到丁大小姐如此全副武装站在面前,打扮得惊世骇俗,冲他笑得发腻,一下子没憋住,一口刚喝进口中的鸡汤全喷了出来。
丁思若要的就是这种结果,她一本正经假模假式地跑过去,一只手拍他的背,一只手拿帕子替他擦嘴,捏着声音娇嗲地说:“王爷!
哎呀,这是呛着了?您没事儿吧?”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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